学院动态
学院公告
国际关系学院转发科研处《关于200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》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》(教育部文件,教社科<2006>5号),加强我校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,培植科研团队并倡导联合攻关,调动青年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,大力提高我校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,促进科研成果为学科建设服务和国家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服务,现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0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工作。
根据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以及咨询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,现对200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基本原则
1.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,突出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。
2.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学校的“十一五”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相一致。
3.科研成果应注重在教育教学和服务社会中的应用。
4.配合学术梯队建设,注意对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倾斜。
5.鼓励跨部门、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,促进学科的相互融合和交叉学科的学术研究。
6.鼓励吸纳本科生和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。
二、立项分类
考虑到“211工程”三期建设业已启动,本年度科研立项只设一般课题和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两类。教师和研究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,对学术前沿动态的把握,学校总体学科建设和院系教学与科研的需要,自主命题。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最好以博士论文为基础作深入研究。各类课题均应以正式出版物或发表在重点核心学术刊物(CSSCI)上的论文为最终结项依据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一般课题面向所有教师、科研及管理人员;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面向2009年度入校的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。
2.已承担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内科研课题的负责人,在课题未结项之前不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。
3.每位教师或科研人员不得担任两项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。
四、课题经费
一般课题的科研经费为1.5—3万元,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万元。科研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我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。
五、完成时间
一般课题和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为1年左右,每个课题的具体完成时间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执行。
六、课题管理
校级科研课题实行校、院(部)、课题负责人三级管理。
科研处代表学校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合同书,负责日常管理、组织中期检查、验收、成果统计及奖励等工作。
院(部)、处负责科研课题的进程管理、成果的初审,协助科研处进行课题的中期检查、验收及成果统计等工作。
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课题研究计划落实、课题进程及质量控制以及课题建设经费管理等工作。
七、立项计划
本年度拟立项一般课题20项,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若干。
八、申报程序
1.一般课题的负责人下载并填写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》(附件二)及活页,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的负责人填写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三),学科分类请参照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表》(附件五),课题负责人请于10月12日前 将填写好的《申请书》及活页(纸质材料及电子版)交给院(部)科研秘书。校直机关的课题申请者可将材料直接教科研处。
2.各部门科研秘书于10月14日前 将填写好单位审核意见的《申请书》1份、活页一式3份、《申请书》及活页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办公室(诚信楼907,联系电话:64492320 64492008)初审。
3.科研处组织通讯评审,然后择优上会终评。
附件: 1. 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.doc
2009年9月14日